专业测试
报考2012衡水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查询的河北省考生,均须参加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,由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该专业联合测试,以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。测试相关要求(报名时间、交费、下载准考证、测试地点及要求、测试内容等)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(http://zsjy.hebtu.edu.cn/zsw/default.asp)。2012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。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划定本科合格线。届时考生可登录衡水学院招生网查询测试成绩及我校合格线。我校不再单独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。